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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表时间]:2025-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在高等教育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三助”岗位津贴等多种形式结合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在学业、科研和实践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5000元。

“三助”岗位

“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三助津贴均由导师或需求单位提供。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七、学校应急助困体系

学校设置了应急助困体系,在国家奖助体系的基础上,从学校层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① 高校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② 学校特别设立突发性困难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突发性的经济困难。突发性困难补助资金由学校筹措,对因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研究生给予无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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